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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请拟录取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调档、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我校拟录取的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调至我校,未按要求调档的全日制考生将取消评奖、评优、评助等资格。

1、考生根据拟录取学院关于《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户口迁移的通知》(见附件),按照要求实名认证加入新生QQ群并下载《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调档函》,彩色打印调档函;

2、考生认真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3、考生携带调档函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4、密封后的档案由保管部门通过EMS或机要形式邮寄至所属学院,寄送时请备注“学院+专业+姓名+考生编号+档案”字样。若以其它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档案请于831日前寄达。非全日制考生无须邮寄档案。本校应届毕业生将由研究生院组织统一调档,无需邮递档案。

二、录取通知书地址核对

我校将在5月下旬进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及修改,预计在6月份邮寄正式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因提供虚假信息或不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要求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

3、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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