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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3    浏览次数:[]

为鼓励研究生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想和提高创新能力,为优秀研究生从事高水平创造性研究工作提供较为充足的科研经费,根据《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办法》,现将申报2017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对象
  研究生创新基金是用于我校硕士研究生自由探索、开展创新研究的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研究项目。凡我校正式注册、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的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研究生创新基金的申请办法
  1. 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填写《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并由项目主持人导师、项目指导教师分别签署意见。
  2.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必须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成员中必须有一名本科生参加,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
  3.对于促进学校职能部门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实际应用研究,予以优先立项或重点资助。
  4.研究生院对申报项目、申报人资格初审后,将组织专家或委托院系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资助。
  5. 申报研究生创新基金的项目不能与所参与导师研究的项目重复,已经受到其它组织机构、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再予以资助。
  6.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本年度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文科3000元左右,理工科5000元左右;重点项目文科5000元左右,理工科8000元左右。
  三、研究生创新基金使用范围
  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获批准后,经费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由研究生自主使用,经费使用范围为:调研费、资料费、实验费、材料费、版面费等,不能用于劳务费。
  四、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与结项要求
  1.研究生创新基金每年申请一次,项目获得资助后从事科学研究的时间至少保证在半年以上。
  2. 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主持人在项目结题时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并以西安邮电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的名义(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为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或者获得相当于以上水平的科研成果(专利、集成电路布图、样机、样品、案例等)。发表学术成果时,应注明由《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
  3.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在正常毕业时间不能完成任务者,应推迟答辩时间,直至项目结题才可申请毕业答辩,在推迟后的期限内仍未完成规定任务者,应说明原因,并由导师签署意见,研究生院视完成情况决定退还全部或部分资助经费的额度,其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再度申请该基金时将从严审查。

五、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人于2017112日前,将《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纸质版以年级为单位收齐交至研究生院东区FZ782办公室,并将《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西安邮电大学2017年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335970183@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西安邮电大学2017年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办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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