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鼓励研究生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根据《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办法》,研究生院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正式注册、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的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2021级、2020级)均可申报。
有以下情况者之一者,不得申报2021年度创新基金项目:
1.2019年度、2020年度创新基金项目未通过结题答辩者、项目成果未通过合格验收者。
2.研究生在学期间,在学术道德方面有不良记录者。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项目主持人根据《西安邮电大学202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或自定题目撰写申报书。创新基金项目分成四类:工科类、经管类、思想政治理论类、人文类。每个方向均有三个项目类别:A类:基础研究类,研究对象一般为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的基础性理论问题,成果形式以公开发表的论文为主,(关于各类自然科学、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B类:应用研究类,研究对象一般为相关学科的实践应用型问题及科学探索,成果形式一般为原理样机、成果展示、集成电路布图、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C类:竞赛培养类,主要是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主要指《西安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中与毕业条件认定相关的竞赛)。申报项目领域必须符合《202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中的主要领域,并在申报书上填写属于的指南领域和竞赛类别(A、B、C类)。
项目必须有一名指导教师,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对于促进学校职能部门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研究,以及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予以优先立项或重点资助。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经参与的导师研究项目重复,已经受到其他组织机构、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再予以资助。
(二)初审。
研究生院对申报的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参加专家盲审。
(三)专家盲审。
研究生院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中,理工科由通信、电子、计算机和自动化等学科专家组成,人文社科由经管类、思想政治理论类、人文类学科专家组成;根据评审结果按比例确定参加答辩项目。
(四)项目答辩。
项目答辩按申报类别分组进行,分为PPT展示和评委问答两个环节;评审专家根据答辩情况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五)确定立项名单。
综合专家盲审和答辩环节成绩确定最终立项名单。本年度拟资助项目数150项,其中理学、工学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20项,管理学、人文社科类项目30项左右,含中顺易专项资助项目5项(主要面向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项目资助等级分为三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含中顺易专项资助项目),其中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项。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三、经费使用
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获批后,经费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由研究生自主使用,经费使用范围为调研费、资料费、实验费、材料费、版面费等与项目研究密切关联的支出,不能用于发放劳务费,交通费比例不能超过10%。
四、项目管理与结题要求
(一)项目周期: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周期为10个月,2021年度获得立项的项目原则上应于2022年10月结题;届时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6),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每个项目最多申报延期1次,延期时间为1年;三年级研究生不得延期。对于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退还全额经费,其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后续申报时将从严审查。
(二)结题要求: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需根据立项等级发表相应级别的学术论文或者取得同级别的科研成果(专利、集成电路布图、样机、样品、案例等)后,撰写结题报告并参加结题答辩。学术论文须以西安邮电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主持人为第二作者),并注明由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不同立项等级须取得的成果要求如下:
1.重大项目:理学、工学学科研究生,须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高水平论文认定以学校发布的期刊收录目录为准,下同),或取得《西安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报的若干规定》(附件5)中要求的其他同级别成果(下同;成果由答辩专家组认定);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学科研究生,须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或取得其他同级别科研成果(成果由答辩专家组认定)。
2.重点项目:取得重大项目要求的科研成果,或A类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西安邮电大学学报》按照中文核心期刊对待,以下同),或取得其他同级别科研成果;B类须完成原理样机,或主持发表软著2项,或获得发明专利(实审阶段,且项目主持人需排名除导师外作者第二位);C类须在“互联网+”“挑战杯”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国家级二档及以上奖励(主持人在参与者中排名前三),其中数学建模竞赛须获得国家级一档奖励;学硕还需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
3.一般项目:取得重大、重点项目要求的科研成果,或A类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其他同级别科研成果;B类须完成原理样机、成果展示、集成电路布图(须进行功能展示)等;C类须在“互联网+”“挑战杯”以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得省级一档及以上奖励(主持人在参与者中排名前三),其中数学建模竞赛须获得国家级二档以上奖励。
五、材料提交
1.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者须在2021年11月19日前将《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书》(附件2)、《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书(盲审版)》(附件3)、《西安邮电大学2020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文件夹命名为“工科类/经管类/人文类+项目类别(A/B/C)+姓名+学号”,发送至研究生科协邮箱yjskx@xupt.edu.cn;
2.纸质版材料:项目申报者须在2021年11月1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书》1份(附件2)、《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书(盲审版)》3份(附件3)交至安悦南二楼研究生科协活动中心(每个工作日下午14:00—18:00)。
盲审版申报书中不能出现学生姓名、学号、学校名称、导师姓名以及其他有个人信息的内容。以上材料应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科协联系人:党同学,联系方式: 15691723016;杨同学,联系方式:17792290839。
2021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QQ群:678974689。
附件:
1.《西安邮电大学2021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3.《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盲审版)》
4.《西安邮电大学2021年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5.西邮校发〔2018〕15号:《关于印发<西安邮电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适用于2019级)
西邮校发〔2021〕15号:《关于印发<西安邮电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适用于2020级、2021级)
6.《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