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进行报考。报考前,应登陆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阅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等,了解相关报考要求。
2.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拟定的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学科专业报考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6.考生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省级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特别需要仔细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历信息、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学习方式、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因报名信息虚假、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9.我校没有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出售考研参考书。请广大考生提高识别判断能力,不要轻信非法承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10.西安邮电大学所有研究生招生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及报考学院网站查询。
二、咨询、申诉方式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考生如有需要,请来电或来函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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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407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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