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版网站 >>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

发布时间:2018-11-01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规定,网报成功后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由于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人数较多,为提高现场确认期间工作效率,避免现场人员聚集,保证报考信息的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务必逐条认真阅读本通知。

一、西安邮电大学(报考点代码:6107)属于陕西省社会报名点,接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名:

1.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2.报考陕西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陕西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的西安邮电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陕西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西安邮电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7.报考西安邮电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我校考点不接收有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的考生。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西安邮电大学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本考点无法为其进行现场确认。

本考点对报名号区间为610799999-610795700(含610700000)的社会考生报名进行现场确认(符合上述567点的考生除外)。在以上报名号区间之外的社会考生(含非西安邮电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点将无法为考生提供确认。

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社会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户口陕西工作单位陕西,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任意一种情况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在陕西省的,提供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卡(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2.工作单位在陕西省的,须同时提供以下3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均须原件):考生本人与在陕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陕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3个月的工资单(加盖银行印章或工作单位财务专用章)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社会考生,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安排

1.2018116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确认考生:西安邮电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西安邮电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2018117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确认考生:报考西安邮电大学的社会考生,确认区间内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陕西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 2018118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确认考生:确认区间内其他社会考生。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四、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IT实训中心FZ150室。

五、证件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注册章需盖满6个及以上)、本人居民身份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证。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必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5.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规定证件及材料,根据网上报名编号(以6107开头),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和审验考生报考资格

2.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

4.考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5.考生交回签字后的《考生信息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准考证打印

考生现场确认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20181214日至1224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报考单位为西安邮电大学考生资格审查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主干课程,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MBA考生除外)或本科结业证(原件)

2.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报名时必须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

3.我校国防生报考研究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如出现资格审查问题,请咨询所报考单位。

、入学考试

初试日期:20181222日至1223日。

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考场,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其他事项

1.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2.我校所有考场均设置在长安校区西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3.我校只负责组织初试,其事宜如考试成绩、复试、录取等问题请咨询报考单位。

4.考生准考证请细心保管,复试时仍然需要使用。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6.考生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及报考单位的考生须知,树立诚信考试观念,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

7.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19年度不允许报考。

8.现场确认期间,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9.乘车指南:乘坐166268321322600616906、游94-064-074-084-114-124-164-224-26路公交车,邮电大学南校区站下车即到。

10.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东区逸夫教学楼FZ784室;

办公电话:029-88166179

祝考生考试顺利!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111

 


上一条:关于举办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收看2018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