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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毕业生申报研究生科技成果奖等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4    浏览次数:[]

2012级毕业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奖助金实施办法,现将申请研究生科技成果奖和评选优秀毕业生补充材料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科技成果奖

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凡在读期间取得以下成果,且未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均可申报:

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或在期刊发表且被SCI、EI收录的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国家发明专业证书持有者;以及与以上成果相同级别的其他成果。

以上学术论文均以西安邮电大学为第一单位,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二、申报优秀毕业生补充材料

为了更好的遴选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研究生于在读期间获得奖学金基础上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毕业研究生在读期间申报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华为奖学金等)中未使用过的科技成果及奖励材料,补充材料一般要求:论文须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学科竞赛须省级及以上奖励;其他荣誉为省级及以上级别。

以上学术论文均以西安邮电大学为第一单位,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请同学们将科技成果材料原件(录用通知不得申报)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5点以前提交研究生院老区416办公室。

联系人:王雨佳

联系电话:85383276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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