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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5个硕士点顺利通过教育部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发布时间:2016-04-08    浏览次数:[]

 

我校5个硕士点顺利通过教育部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日前,教育部发布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我校光学工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物流工程)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全部顺利通过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均须进行合格评估。其中,新增学位授权点在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后,须接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项评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撤销学位授予权;结果为“限期整改”的,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  

据悉,本轮专项评估共有448个学位授权单位的2296个学位授权点参评,其中学术学位授权点38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915个(含311个工程专业学位领域),涉及79个一级学科和37个专业学位类别。42所高校的50个学位授权点被撤销学位授予权,83所高校的95个学位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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