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校级赛实施方案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青团中央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承办的重要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为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为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提高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提供了重要平台。
为了做好本次西安邮电大学校级赛各项组织工作,保证竞赛取得圆满成功,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邮电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与专家组:
竞赛组委会主任:蒋林副校长
竞赛组委会委员:樊继福学生处处长
荆昊团委书记
樊相宇教务处处长
田小平科技处处长
王颖招生就业处副处长
韩江卫研究生院副院长
李涛团委副书记
窦彩兰评估办副主任
各二级学院主管竞赛副院长
竞赛专家组:由各学院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规则、组织项目评审等工作。
竞赛办公室: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竞赛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竞赛的报名、组织、选拔等工作。
四、长效机制
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保障工作,通过校园网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大赛,为大赛举办营造良好氛围。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安邮电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给予竞赛长效支持。
五、赛事安排
1、参赛对象: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5月31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3、竞赛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10日,竞赛专家组通过网上评审产生部分项目入围现场比赛,201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入围项目现场比赛,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竞赛期间组委会将对各竞赛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对作弊参赛队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通报批评。
5、2016年6月25日前,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队,公示获奖名单。
6、2016年6月25日,正式公布“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西安邮电大学校级赛”获奖名单并颁奖。
7、2016年6月30日,根据本次竞赛排名,向陕西省推荐报送我校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队伍名单。
8、推荐报送参加省级比赛的各参赛队继续修改完善参赛作品,准备省级比赛。
六、激励政策
制订完善的激励政策,加大奖励力度,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加比赛,鼓励教师主动参与大赛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对获得校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参赛队的学生学校将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指导教师按照《西安邮电大学教学奖励及业绩量计算办法》给予奖励。
七、经费及制度保障
加强经费和制度保障,学校及时为参赛团队提供政策、法规、赛事动态等信息,根据《西安邮电大学科技竞赛组织实施办法》给予大赛经费支持及提供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学校积极诚邀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及科研院所专家向参赛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指导、培训及投资对接等服务。
各二级学院加强参赛项目的培育孵化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教师指导。
八、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在收到本竞赛方案后在学院内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在校学生团队参赛,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已毕业5年以内且在“互联网+”领域能够自主创业的我校毕业生组队参赛。
2、请各参赛队负责人加入校级竞赛QQ群(群号:205713469,名称:西邮“互联网+”竞赛群),以便及时获取竞赛相关信息。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