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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各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4]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奖学金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14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成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从而达到教育学生与激励学生的目的。  

二、奖励对象

我校已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生(不含MBA、定向、委托培养等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能申请

1.受到党、团或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期间。  

2.研究生在休学期间和延长学制期间。  

3.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4.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7.上一学年有学位课程不及格。

四、评选办法

一年级研究生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与复试加权成绩排名,参考学生实际培养潜力,确定获奖人员名单;二年级研究生主要依据一年级时所修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以及综合表现,确定获奖人员名单;三年级研究生主要依据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学位论文评选结果、学术成果、竞赛奖励、参与公益活动等综合量化成绩排名,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不再申报。

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时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二)研究生院审核材料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申请人材料报送各学院。  

(三)各学院初审  

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  

(四)学校审定与公示  

学校对各学院初审后的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公示,学校将审定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陕西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内容与时间

1.申请人材料报送内容与时间  

申请人应在2014年11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不得使用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与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分团委办公室(老校区行政楼416办公室)。  

一年级研究生暂不需要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年级需提交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原件。

三年级如提供发表学术论文录用通知,需注明论文发表时间截止2015630日前。

一年级入学考试初试与复试加权成绩、二三年级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均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申请人不需单独提供。

2、各专业负责人需汇总本专业申报人相关信息,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认定登记表》(见附件二),于2014年11月21日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3、本次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联系人:

一年级:姬景聚老师 联系电话:85383276  

二年级:王耀伟老师 联系电话:85383276  

三年级:王雨佳老师 联系电话:85383458  

附件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http://gr.xupt.edu.cn/uploadfile/2014/1114/20141114093657171.doc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认定登记表 http://gr.xupt.edu.cn/uploadfile/2014/1114/20141114093657136.xls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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