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2016年12月23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王柯等7名研究生硕士学位。
为进一步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以学生为本”、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自2016年开始,实行每年6月、12月两次授予硕士学位制度。本次学位授予工作自10月份开始,共有8位研究生申请学位,除1人因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外,其余7名申请者经过资格审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盲审,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决定授予王柯等7人硕士学位,其中工学硕士学位2人、管理学硕士学位1人、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人、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2人。
今后,研究生院将不断完善学位授予工作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