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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研究生课程考试补考和重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8    浏览次数:[]

2011级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补考和重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课程(有学分的课程)都要参加补考。补考定于10月11日(星期四)进行,详细安排见附件一。 

2、对学位课成绩加权平均低于75分的同学,要求重修个人培养计划中低于75分的学位课程。重修需在10月12日前提交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3、嵌入式系统设计实验课程不及格者,不进行补考,要求重修(不用提交申请)。 

研究生学院培养科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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