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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西安邮电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硕士生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

2.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领导和监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复试方式

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内容的复试外,须另加试所报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专业课笔试以本科教学大纲和硕士研究生入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笔试科目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由相关学院承担命题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考试组织工作。

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5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每生20分钟,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有条件的学科可以增加考生实践和实验能力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以笔试形式进行。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标准。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和40%,其中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20%。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复试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复试要求

1.复试工作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2.各招生学院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面试复试组在评分前要研究和确定面试评分标准,同一学科各面试复试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应统一。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六、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个人简历(格式不限),同时准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2.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复试报到时须将毕业证原件交至研招生办。

3.所有调剂复试考生及未在我校参加初试的一志愿考生,需进行网上学籍学历认证,在复试注册时未完成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不予复试。

4.未交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者不予复试,未按照我办公布的复试学科参加复试者复试无效。

5.在复试、录取期间,教育部会继续对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对教育部反馈的学历(学籍)信息疑似存在问题的部分考生,我校会随时通报,并有权利要求考生随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请这部分考生积极自查、认证并与我校进行联系;因考生无故不配合学历(学籍)认证工作,对录取、入学资格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监督制度

1.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对复试有异议的考生,应于复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并答复考生。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3、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研究生院组织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8166179;邮箱:yzb@x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9-88166061;邮箱:jiwei@xupt.edu.cn

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复试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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